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光山县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全称): 信阳天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4年度光山县小型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标段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024年度光山县小型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标段 。
2.工程地点: 白雀园镇、北向店乡、十里镇、砖桥镇、凉亭乡、孙铁铺镇、文殊乡、仙居乡、殷棚乡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光发改审(2024)71号 。
4.资金来源:2024年光山县财政衔接资金。
5.工程内容:新建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整修大塘及其附属设施、整修下水道,修复水毁工程等 。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0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 0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伍佰壹拾柒万捌仟玖佰玖拾捌元叁角贰分
(¥ 5178998.32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张双 ;身份证号: 411303198911241534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豫24115160243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豫建安B(2023)1382259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甲方办公室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114115220060979666 |
组织机构代码:91411500MA9GMGW13C |
| 地 址:光山县九龙西路 |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马畈镇马畈街道26号 |
| 邮政编码:465450 |
邮政编码:465450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刘光斌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立即拨打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光山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光明路支行 |
| 账 号:2820111000005012 |
账 号:261180753498 |
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689001
暂未公布:0376-8889928 胡峥:0376-8562688 唐娜:0376-8873212 罗女士:0376-8888370 方群:13937665001 徐磊:19937308399 李先生:13607618193 李先生:0376-8859818 祝鹏:13598557726 彭先生:15236433999 李先生:0376-886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