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n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603-410173-04-01-9236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中原医科城中医药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n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n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方案设计。
\n 2.2招标编号:HKG-JS-202604023
\n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八千东路以南、鹤鸣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34亩,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7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25万平方米,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项目业态包括高层厂房、多层厂房、仓储库房、污水处理站等。
\n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念方案咨询(进行产业研究、项目定位研究、产业策划分析等)、建筑和景观概念方案设计及对应的各版方案估算、建筑和景观方案设计、建筑各专业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补充、修改、完善等,并保证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查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配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等。
\n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要求。
\n 2.6设计周期:80日历天。
\n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n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n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n 注:其中对负责概念方案咨询的联合体成员不需要满足资质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设计资质(资质指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对应负责专业所需的相应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河南省企业提供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河南省外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n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n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n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负责设计任意联合体成员)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产业园类(包括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筑工程设计(至少包括概念方案设计或方案设计)业绩。
\n 注: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n 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加盖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n 2)提供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n 发票:提供不低于50万元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n 或
\n 中标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n 3)以上设计业绩应至少包括概念方案设计或方案设计中的任意一个阶段;业绩合同不显示面积的,可以提供发改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n 3.5信誉要求:
\n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n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n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n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n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满足信誉中(1)、(2)、(3)要求;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n 3.6 其他要求
\n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n (2)除联合体内部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n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n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应≤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n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专业的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n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n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n 本次招标将不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n 5.招标文件获取
\n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n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
\n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n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n 6.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n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n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n 8.联系方式
\n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中原医科城中医药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n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黄海路与雪鹤北街交叉口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11层、12层
\n 联系人:刘老师
\n 联系电话:0371-56889377
\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n 项目负责人:陈学彬
\n 项目组其他成员:曹荣、罗亚峰
\n 地 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n 联系人:曹荣、罗亚峰
\n 电 话:0371-63225115
\n 电子邮件:hnqszbdl@126.com
\n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n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n 联系人:王老师
\n 电话:0371-86199628
\n 邮箱:gqjgkz@126.com
\n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