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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学习平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DZBFW-2026-063 2.项目名称: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学习平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元(即最高限价:15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网络大学学习平台,包含招生管理系统、教务系统、教学系统、学习系统等,各自包含不同功能模块,按照管理员或者老师权限不同进行功能模块的自由组合使用及配套硬件设施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提供所需的软件及配套硬件设施,硬件和软件使用期限为1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为新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近一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对查询结果保存留档);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天 9:00-12:00,14:30-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5楼领取磋商文件。 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2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05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2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商业技师学院 地 址:郑州市(荥阳)荥泽大道99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00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5楼 联 系 人:宋相举 李嘉乐 联系电话:0371-6778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相举 李嘉乐 联系电话:0371-67789369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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