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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BLZB-2026-0421 2、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设备采购项目 | 230000 | 23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标包划分:共划分1个标包; 5.2采购内容:采购体外冲击波碎石机1台;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参数。 5.3交货期:15个工作日;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质保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 3、方式:电子邮箱。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26408082@qq.com。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 3、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卫生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448号 联系人:程胜江 联系方式:0371-6061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 联系人:曹樱淋 联系方式:1563883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樱淋 联系方式:156388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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