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机关事务中心海关东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n招标公告
\n项目概况
\n新乡市红旗区机关事务中心海关东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1.项目编号:红旗招标采购-2026-6
\n2.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机关事务中心海关东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n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n4.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n最高限价:3900000.00元
\n\n\n \n \n | \n 序号 \n | \n \n 包号 \n | \n \n 包名称 \n | \n \n 包预算(元) \n | \n \n 包最高限价(元) \n | \n
\n \n | \n 1 \n | \n \n 红旗招标采购-2026-6-1 \n | \n \n 新乡市红旗区机关事务中心海关东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n | \n \n 3900000.00 \n | \n \n 3900000.00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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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n(1)采购内容:新乡市红旗区机关事务中心海关东办公区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包括消防监控、安全巡视、门岗执勤、车辆停放管理等;保洁服务;设备运维;院区及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水电气暖维修;公有住房日常工作(含保洁、铺被褥等);配合、协调及双方共同协商其它服务等。
\n(2)服务期限:三年。
\n(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等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n(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n6.合同履行期限:至服务期结束
\n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n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n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为小微企业整体预留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n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n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小微企业整体预留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n(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1.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n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信息。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n4.售价:0元
\n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n1.时间: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n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n1.时间: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n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n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n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n3.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n3.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n3.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n3.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n3.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n3.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n3.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n3.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n3.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n3.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n3.10执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n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的规定计收。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n5.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受理单位):
\n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n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n(一)采购人信息(异议受理单位)
\n采 购 人:新乡市红旗区机关事务中心
\n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1110号
\n联系人:张萌萌
\n联系电话:0373-2048011
\n(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河南和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3楼1313室
\n联系人:张高杰
\n联系方式:0371-63291660、15514599185
\n(三)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张高杰
\n联系方式:0371-63291660、15514599185
\n河南和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