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市城区存量房评估系统维护项目-评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swjycg-20260416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市城区存量房评估系统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存量房(住宅含商业)评估系统正常运行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协作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市城区存量房评估系统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 1. |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
| 2. |
供应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
| 6. |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
| 8.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4月 20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4月 22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大庆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9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大庆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9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市城区存量房评估系统维护项目进行评审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 B区 9号楼 1单元 502室获取评审文件,并于 2026年 04月 24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
项目编号:hnswjycg-2026041617; |
| 2.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市城区存量房评估系统维护项目; |
| 3. |
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
| 4. |
采购预算:240000元/年; |
| 5. |
采购需求:为存量房(住宅含商业)评估系统正常运行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协作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6.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采购有效期 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 1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可根据当年考评情况和相关政策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 |
| 7. |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 1个标段; |
| 8.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
| 2. |
供应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
| 6. |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
| 8.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三、获取评审文件
| 1. |
报名时间:2026年 04月 20日至 2026年 04月 22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5: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 |
报名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 B区 9号楼 1单元 502室; |
| 3. |
报名方式: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
| 4. |
售价:300元/本。 |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 |
截止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 |
截止地点:信阳市大庆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9楼会议室。 |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1. |
开启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 |
开启地点:信阳市大庆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9楼会议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地 址:信阳市大庆路中段
联系人:李雪茜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号正大国际西区 7号楼 609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地 址:信阳市大庆路中段
联 系 人:李雪茜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号正大国际西区 7号楼 609
联 系 人: 史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李雪茜:13837628339"}],"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史先生 高先生:0376-6202050 余先生:0376-6219058 叶先生:0376-6230358 高飞:13603456380 余先生:13503761080 蔡先生:17596966999 暂未公布:0376-6369821 范先生:18603975621 暂未公布:6219058 中资国:0451-818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