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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GC-XY-2026-04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57.6万元,招标人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物业服务进行采购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 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的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 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4月 20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4月 24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元/本,现金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5月 07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荥阳市中原智谷综合楼 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5月 07日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荥阳市中原智谷综合楼 3楼会议室 七、其他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5 月 7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GC-XY-2026-0413 2.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投资:576000元 5.最高限价:192000元/年,共 3年,合计 576000元 6.采购需求:对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物业服务进行采购等 7.服务期限:合同一签一年,上年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共 3年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2.是否允许进口: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 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的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 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4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4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2.地点:荥阳市中原智谷综合楼 3楼。 3.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元/本,现金缴纳。 4.报名资料:参照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按顺序整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可采取活 页等可随时更改的形式,建议胶装),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 5月 7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荥阳市中原智谷综合楼 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 5月 7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荥阳市中原智谷综合楼 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及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八、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1号瀚海璞丽中心 A座 110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荥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1号瀚海璞丽中心 A座 1107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康女士:0371-64659087"}],"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刘女士 康新娜:64659106 雷显通:029-89115858 暂未公布:028-63047730 暂未公布:029-63021289 白云聪:0311-87018305 暂未公布:0371-63976218 暂未公布:0558-2559926 吴工:0772-4280780 邢洋:13843153354 汝工:1875586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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