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景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宜阳县樊村镇任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樊村镇任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项目地点:宜阳县樊村镇境内
3、项目编号:JG-2024-003-YY
4、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主要为宜阳县樊村镇任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提供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单位自筹及专项债券;最高限价为297000元
6、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支付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3、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樊村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13838499199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景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1762975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