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swjycg-2026032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880000.00元/年,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条件: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等证明文件);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二)特定条件:
| 1、供应商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 |
| 2、信用记录: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供应商若为企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承诺证明材料)。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3月 25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3月 27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4月 02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4月 02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二楼
七、其他
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选定 1家提供健康检查服务的体检机构
三、采购预算:880000.00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等证明文件);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二)特定条件:
| 1、供应商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 |
| 2、信用记录: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供应商若为企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承诺证明材料)。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 1、评审时间:2026年 04月 02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评审地点: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二楼 |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六、评审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事项:
| 1、获取时间:2026年 03月 25日至 2026年 03月 27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2、获取地点: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二楼 |
| 3、获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份。 |
七、获取评审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等证明文件、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执业许可证、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承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大庆路中段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二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大庆路中段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 B1号楼二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余先生:0376-6219058"}],"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刘女士 高先生:0376-6202050 叶先生:0376-6230358 高飞:13603456380 余先生:13503761080 蔡先生:17596966999 暂未公布:0376-6369821 范先生:18603975621 暂未公布:6219058 肖瑶:0451-81888888 陈咨源:0371-6599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