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投标及报价要求:
6.1投标单位需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方可投报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多标段无需重复做投标文件)
6.2中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拒付合同款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
6.3报价要求:总价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即为含专票到货价。
7、付款周期及方式:
7.1付款周期:预付款30%,设备安装到货确认验收进度款65%,质保金5%。具体以谈判为准;(后期在合同中约定)。
7.2付款方式:对公支付
8、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设备验收
9.1开箱验收:
①设备到货后,应由甲乙双方进行开箱验收,要求包装完好,设备无损伤,随机备件、工具及资料齐全。
②乙方须在到货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准确的到货时间,甲方在到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开箱检货并签收。若乙方未能及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验货,开箱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乙方应予以承认。
③若开箱验货发现短缺、破损或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型号及外形不符,则双方须作记录并签字,此记录可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有效文件。
④开箱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机电安装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9.2安装调试验收
①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期间,需依据生产车间的生产计划,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遵循车间生产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运行1-3个月,在调试运行期间,如果因设备自身出现问题,导致更换主要零部件,需按照更换零部件时间为节点,往后运行3-6个月,无问题后方可启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③试生产期符合技术要求,设备验收问题清单内问题全部关闭后,方可启动设备终验收。
9.3验收
①设备符合技术要求及验收大纲(安全、产能、产品质量、工艺、设备稳定性)内的参数要求;
②设备验收问题清单内的问题全部关闭,甲方人员现场确认为准;
③随机备件、工具全部移交完成;
④本协议所需资料交接完成;
⑤本协议所需培训全部合格;
⑥验收期及正常量产时,整体故障率≤0.3% 。验收期统计周期为1个月。(人为操作造成除外,双方确认判定故障原因)。(公式:设备故障率=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负荷时间*100%。定义:设备故障率--在计划生产时间内由设备故障引起的停机损失时间占计划生产时间的比例)(注:设备验收及质保期内,设备故障因待备件的时间包含在设备故障停机时间内)。
⑦验收期内故障率超标或同一故障出现3次以上,此次验收终止,待乙方调试设备正常后再重新发起验收,同时验收时间顺延。若设备验收两次未通过,甲方有全权要求终止合同并做退货处理。
⑧在验收期内,任何时间包含晚上设备故障,乙方在5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⑨设备技术要求/协议及设备验收大纲将作为验收标准。
⑩终验收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及整改问题清单现场验证,验证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9.4质保期
①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为终验收流程结束后
②质保期内,因设备设计、制造、安调的缺陷造成的故障、损坏、停产,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在接到通知后派人修理、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重新购置、空运、关税、材料、人工等费用)。承担因此造成甲方配合人员的人工费、动能消耗费,以及停产损失产值的2%。
③设备在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率连续5天大于0.3%,乙方需驻场处理,直到故障率符合要求。
④质保期内非甲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5小时内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重新购置、空运、关税、材料、人工等费用)。
⑤质保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损坏、停产,甲方负全部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对修复工作进行无偿技术支持。技术支持形式为:异地通信式的无偿技术咨询;乙方派人员24个小时内到甲方现场修复。
⑥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更换主要零部件,则该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顺延。
⑦本协议范围内的一切货物均属保质范围。
⑧质保期到期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核实质保期内的设备运行状况后双方签署设备质保验收报告。
10、售后服务、资料移交及培训
10.1售后服务
①质保期外,对于设备的故障修复及改造,乙方应提供无偿技术支持与服务。并按照本协议备件要求提供最优惠的备件。
②合同质保期满后,仍出现的设备问题,由甲方负责费用,乙方负责解决,材料及元器件仅收成本费;此批次产品设备,甲方如有技术方面咨询,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③乙方应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并配备有足够的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维修服务部门和零备件仓库。
④乙方负责终身零配件供应,并保证按优惠价终身提供该设备的所有维修零配件(备件价格应从开始生产基本保持5年不变,因成本原因,价格会有合理的微调,服务备件有效期为产品停止生产后8年)。
⑤设备交付使用后,不管是否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答复,乙方电话指导无法解决的问题,将在5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进行维修。
⑥乙方有义务在设备整个使用寿命周期内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资质)
3、业绩要求:需提供近2年内对应投报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各2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
3.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方式:请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间内,委托授权代表用个人微信扫描二维码提交以上报名资料,并同步发送电子版扫描件至邮箱:snzb2@synear.com,邮件正文请注明拟投的项目、公司名称;(已经报名的单位不用重复报名)
(注:投标单位提交信息务必准确,报名资料通过审核后,我司以邮箱形式发送招标文件等资料;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