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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第一部分 协议书
\n委托人(全称):上蔡县水利局
\n监理人(全称):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n一、工程概况
\n1. 工程名称:上蔡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n2. 工程地点: 上蔡县境内 ;
\n3. 工程规模: 上蔡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主要以重阳水厂为水源,向无量寺乡、黄埠镇、齐海乡、五龙镇、百尺乡等5个乡镇铺设供水管网。
\n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项目总投资约4143.82万元 ;
\n二、词语限定
\n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n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n1. 协议书;
\n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4. 专用条件;
\n5. 通用条件;
\n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n四、总监理工程师
\n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解卫国(证书编号:2210020891) 。
\n五、签约酬金
\n签约酬金:(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 (小写)298160.00元。
\n六、期限
\n1.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n七、双方承诺
\n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n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n八、合同订立
\n1. 订立时间: 2025 年 12 月 28 日。
\n2. 订立地点: 上蔡县水利局 。
\n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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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委托人: 上蔡县水利局 (盖章) 监理人: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n住所: 上蔡县西大街146号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层1624号
\n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00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n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n账号: 账号:253359237623
\n电话: 电话: 0371-55621757
\n传真: 传真: /
\n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hongjijianan@163.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