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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70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3-2035)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4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郑港财采磋商-2023-7001 |
航空港实验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
996,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3-2035)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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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许海燕、庞秀淼、杨邦强(业主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收费金额:16,932.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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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雍州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锦荣国际中心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方式:0371-5855166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园3号楼六楼(冬青街与檀香路交叉口向东100路北) |
联系人:刘文平、陈星、冯华超 |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1551752829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文平、陈星、冯华超 |
联系方式:0371-56816689、15517528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