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心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郑州市中心医院,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FW231206;
2.3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拟选定一家投标人对郑州市中心医院总部及各分院提供中心供氧系统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负责郑州市中心医院桐柏路院区、高新院区、康复院区、文化宫路院区制氧设备系统的技术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公司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行合同续签;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地方法规、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提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包括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①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②打开“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7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截图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等信息);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医院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8日-2024年01月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4.3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详见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上证件领取时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承诺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关于本次招标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6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69014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515、0371-55001518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邮 箱:rhah168@163.com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