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合 同 协 议 书
\n 驻马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驻马店市2025年省道养护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河南中交路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YHJL2025-02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n1. 第YHJL2025-02 标段包括:
\n省道218上蔡县刘桥至平舆正阳交界段功能性修复工程,起止点桩号K234+000至 K302+362,路线全长68.362公里,本次设计扣除平舆县城区段17.869公里与同期路面改造的4公里,实际建设里程46.493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一般路段路基宽10.5米,路面宽9米,玉皇庙大街段路面宽10.5米,西洋店大街段路基宽31米,路面宽12米。
\n省道331驿城区驿城大道至嫘祖大道段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起止点桩号 K16+175至K21+000,路线全长4.825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9-50.5米,快车道路面平均宽31米。
\n本次所有养护工程均维持现有线型及技术标准。
\n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n(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n(2)中标通知书;
\n(3)投标函;
\n(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n(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n(6)通用合同条款;
\n(7)委托人要求;
\n(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n(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n(10)其他合同文件。
\n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n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捌仟捌佰陆拾元(?1018860.00)。
\n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1018860.00元;
\n缺陷责任期阶段 0 元。
\n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陈锦JGJ1029325 。
\n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n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n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n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7日内\t,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 270 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180 日历天。
\n9.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n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六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n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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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委托人: (盖单位公章) 监理人: (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n (签字) (签字)
\n 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2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