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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单一-2025-21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 4、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洛采单一-2025-21-1 | 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洛阳市金谷园路80号 | 2,014,400.00 | 元 | 评审价格:20144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公安局公安监管病区治疗经费项目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格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聂杏莉(组长)、董锦凤、韩玲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洛财购[2019]3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 | 收费金额:12,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 采购文件设置公平合理、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不存在文件瑕疵,公开招标失败 ,有效响应供应商仅一家,且市场无更多竞争选择。 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 | 地址:洛阳市邙岭大道和国花路口东500米 | | 联系人:姚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227352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皓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6房 | | 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6659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665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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