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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河南省洛阳市伊河流域(伊滨区段)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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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河南省洛阳市伊河流域(伊滨区段)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河南省洛阳市伊河流域(伊滨区段)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伊滨公开-2025-4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控制金额:3370978.28

其中:设计费:2990978.28元,设计费率:1.4%;勘察费:380000.00元,95元/米,约4000米;

5、项目概况: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用纳管与资源化利用两种治理模式,敷设管网、建设污水提升泵站、检查井、大三格化粪池等;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公共垃圾分类收集桶、专用垃圾收集车等垃圾分类收集设施;3.农村黑臭水体。消除伊滨区农村黑臭水体2条,采用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及内源治理三种措施等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

6、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7、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专业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图(包括分步实施的拆改图)、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竣工验收以及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全过程服务。

8、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内提交初步设计、施工图及深化图(包括分步实施的拆改图)等成果资料。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内提交全部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及深化图(包括分步实施的拆改图)等成果资料。

1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5投标人须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226日至2026010423:59,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1159时2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大厦3309室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2773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洛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D座2323室

联系人:马孝红

联系方式:18039968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孝红

联系方式:18039968039

4.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358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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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招标网(www.hnzbw.cn)---河南地区招标采购信息专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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