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F-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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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平舆县清河街道颐康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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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n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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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n发包人(全称):平舆县民政局
\n承包人(全称):河南省锐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平舆县清河街道颐康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n一、工程概况
\n1. 工程名称:平舆县清河街道颐康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n2. 工程地点:平舆县境内
\n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项目代码:2507-411723-04-01-351651 。
\n4.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n5.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000平方米(合36.00亩),总建筑面积为 15000.00平方米。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1栋地下1F地上6F 的综合服务楼。其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一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器照明及弱电工程、室外道路、排污、排雨、路灯、绿化美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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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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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合同工期
\n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3日
\n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5年 12月 3日
\n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日。
\n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5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不含审查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n三、质量标准
\n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n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n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n1. 签约合同暂定价(含税)为:
\n合同暂定价: 35539200(小写)叁仟伍佰伍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大写)(最终价格以结算为准)。
\n其中施工费(含税):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97.66%(小写)百分之玖拾柒点陆陆(大写) ,暂定约35157600元(小写)叁仟伍佰壹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大写)(最终价格以结算为准)。
\n设计费(含税):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1.06%(小写)百分之壹点零陆(大写),暂定价:381600元(小写)叁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大写)(最终价格以结算为准)。
\n2. 合同价格形式:
\n合同价格形式为:可调价格合同(根据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n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n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n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小刚 (豫241060806052) 。
\n设计负责人:穆红强(20245200641) 。
\n六、合同文件构成
\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n(1) 合同协议书;
\n(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n(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n(4)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n(5) 通用合同条件;
\n(6) 承包人建议书;
\n(7) 价格清单;
\n(8)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n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n七、承诺
\n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n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n3.承包人承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n八、订立时间
\n本合同于2025年12月2日订立。
\n九、订立地点
\n本合同在平舆县民政局订立。
\n十、合同生效
\n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n十一、合同份数
\n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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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 \n \n | \n 发包人:平舆县民政局(盖章) \n \n \n | \n \n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n 河南省锐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n \n | \n \n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 \n 中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n \n | \n
\n \n | \n 法定代表人: \n (签字) \n \n | \n \n 法定代表人: \n (签字) \n \n | \n \n 法定代表人: \n (签字) \n \n | \n
\n \n |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 *820747 \n 地址: 平舆县紫荆路6号 \n 邮政编码: 463400 \n 法定代表人: 李松勇 \n 委托代理人: / \n 电话: 13393961999 \n 传真: / \n 电子信箱: / \n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县支行 \n 账号: 16640101040007165 \n | \n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003416027473 \n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权寨镇人民政府院内 \n 邮政编码: 463900 \n 法定代表人: 郭猛 \n 委托代理人: / \n 电话: 13461485888 传真: / \n 电子信箱: / \n 开户银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西园支行 \n 账号:411704010100031001 \n | \n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MABTXY8U2C \n 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市中解放路15号 \n 邮政编码: 554300 \n 法定代表人: 于海燕 \n 委托代理人: 支艳青 \n 电话: 13903869079 \n 传真: / \n 电子信箱: / \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新华支行 \n 账号: 133078195075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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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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