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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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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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n制 定
\n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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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第一部分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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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委托人(全称):正阳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事务中心
\n监理人(全称):河南同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n一、工程概况
\n1.工程名称:正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一期(第二批)
\n2.工程地点:正阳县境内
\n3.工程规模:一号厂房建筑面积10869.91m2;2号厂房建筑面积6839.71m2。
\n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5076246.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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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词语限定
\n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n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n1.协议书;
\n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4.专用条件;
\n5.通用条件;
\n6.附录,即:
\n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n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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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n四、总监理工程师
\n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春燕,注册号:41018051。
\n五、签约酬金
\n签约酬金(大写):158000元(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
\n六、期限
\n1.监理期限:
\n自工程开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n七、双方承诺
\n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n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n八、合同订立
\n1.订立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n2.订立地点: 委托人办公室 。
\n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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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n住所: 河南省正阳县产业集聚
\n区综合服务中心 ??? ??????住所: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
\n????和乡人和街37号
\n邮政编码: 463600 ?????????????邮政编码: 463900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n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 (签字)
\n????????????????????????????????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凤凰台支行
\n??账 号:3719081238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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