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海马新能源汽车总装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海马新能源汽车总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16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海马新能源汽车总装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对供货范围内所有货物(包括产线及产线改造、分装线、产线设备等)及提供的其他服务(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技术资料等)必须列出详细的清单并注明分项价格,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最终详细设计图纸会签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地方(为本招标及本合同目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6.质保期:自终验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质保。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础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声明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制造、工艺设备和安装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乘用车总装车间总包实施案列,并自主进行了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经验。注:提供项目合同和技术协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和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发票、收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凭证等),发票、收款记录无金额限制,如合同无法体现主要内容,另需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2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东风路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736760426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交叉口建海国际中心A座6F
联 系 人:王英伟、周珊珊
电 话:0371-86623881
邮 箱:892349050@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516928206
邮 箱:wangyu@sundregroup.com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