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100 |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县?福小学学校食堂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9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1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新财磋商采购-2025-100-1 | | 河南信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原康镇政府院内南二楼 | 3,67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县?福小学学校食堂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朱玲 | 豫2412023202404261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刘霞(业主评委)、王利成(组长)、裴会敏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 | 收费金额:38,7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6-2980510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县?福小学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龙泉路169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87901627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德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信茶大道仓房鑫苑二期17号楼102-202号 | | 联系人:李清政 | | 联系方式:193037687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清政 | | 联系方式:19303768777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