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煤矿主井、副井、南风井提升机电控系统维保项目公告
新桥煤矿主井、副井、南风井提升机电控系统维保项目,根据永煤控股〔2019〕521号文件第七十九条为了保证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一致或者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经新桥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现邀请江苏国传电气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新桥煤矿主、副井、南风井提升机在用和备用电控系统共5套,均选用江苏国传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ASCS型直流全数字调速系统。为保证主井、副井、南风井提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电控系统运行情况,按照两级公司关于做好主井、副井、南风井提升机电控系统维保的工作要求,并结合矿井运维管理实际,确定由电控系统厂家每半年对主井、副井、南风井电控系统全部进行维保。
二、技术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法人授权投标人委托书,委托书要有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间(起止日期)不能跨年。
四、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五、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8日8时00分止;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新桥煤矿主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六、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5195516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张磊 1359233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