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嵩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项目名称:嵩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HNCC-2023-04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主要包含:本项目勘测、实施方案编制等。
2、编制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92200.00元。
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月3日10时00分
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6幢1308号
评标专家:杨跃战、夏幸钢、卞智辉(业主)
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京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河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院内花园东侧1号楼
投标报价:291300.00元
编制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公告日:2024年1月3日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于1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成交通知书首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各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发布成交公告的媒介和公示期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名 称: 嵩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嵩县
联系人和电话:卞先生 0379?66330138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6幢1308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梁女士0379-65969877
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