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2.2 项目编号:HNHXGC2025-002;
2.3 项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招标范围: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拟采购破碎筛分系统设备、连续球磨系统设备、真空脱水系统设备、分级系统设备、磁选系统设备、生产线工业设计、辅助设备制作及安装、电气系统设备、浮选系统设备、实验室操作平台及耗材、超纯水制备系统、环保系统、酸类储罐设备,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二个标段;
一标段: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破碎筛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连续球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真空脱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四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分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五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磁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六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工业设计、辅助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七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电气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八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浮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九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实验室操作平台及耗材采购项目
十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超纯水制备系统采购项目
十一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环保系统采购项目
十二标段:河南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酸类储罐设备采购项目
2.7 供货(含安装调试)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成,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成,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三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成,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四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成,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五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成,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六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七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八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成,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九标段:实验室操作平台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耗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交付。
十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十一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十二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8 质保期:1年,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 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其出具的授权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纳税及社保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30日8:30至2025年10月20日17:00,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供应商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371-60569107/60569095/60569096
4.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4.4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30日-2025年10月20日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标段号+文件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文件费,视为本次投标无效。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银行转账(公对公转账),不允许以个人账户转账,购买招标文件账号及开户行如下:
账户名称: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70202100920018508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兴华南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0569095/4008280799。
5.5具体事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豫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530990659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丁河镇丁河村312国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513158188/13803991104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绿地新都会8座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