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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239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巩义市应急避难设施专项规划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巩财磋商采购-2023-239-1 | |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州市嵩山北路 6 号 | 955,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巩义市应急避难设施专项规划项目 | / |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孙玉娥 程艳霞 徐凤鸽(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6235元,由成交人支付。 |
收费金额:16,23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审地点:(主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评标室(7台)远程异地评标室,(副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定标日期为2024年01月03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巩义市新兴路 |
联系人:杨枫 |
联系方式:1367692645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顺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金岭大厦八楼810室 |
联系人:雷帅 |
联系方式:1820399977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雷帅 |
联系方式:18203999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