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西邵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乐县西邵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HGL-2025-026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97804.4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基本概况:更换透水砖1300m,修建雨水管道680m。本项目采用以工代赈模式开展,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23人,最低发放劳务报酬规模120万。
2、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省交通配套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 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 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 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 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4、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及获取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运营中心(濮阳市华龙区濮上路与政和路交叉口向北36米路东);
3、磋商文件获取费用: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报名须知: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提交以上所有资料1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运营中心开标室(濮阳市华龙区濮上路与政和路交叉口向北36米路东);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乐县西邵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善庆
联系电话:19839366959
地址:南乐县南乐县西邵乡西邵集
2、监督单位: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贾志强
联系电话:13849303106
地址:南乐县开元南路271号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赢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高伦
联系电话:16663933299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84号瀚宇商务8层808号
发布人:河南赢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 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