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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3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74,200.00元 |
| 最高限价:14742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5-73270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 | 1474200 | 1474200 | 是 | 14742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内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周边银河办事处辖区部分撂荒地进行整治,防止鸟类过度繁衍,引发重大安全隐患。 5.2 项目地点:银河办事处辖区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工期:25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 5.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 号、郑财购〔2021〕12 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
| 联系人:张浩 |
| 联系方式:15981828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 |
| 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
| 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
| 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