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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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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3-195 |
2、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740,000.00元 |
最高限价:6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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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20240000201 |
漯河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740000 |
6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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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转运呼吸机(新生儿)1台;转运床4张;麻醉视频喉镜(床旁视频软镜)2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2)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 (3)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4)交货期:90日历天内。 (5)质保期:1年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3承诺函(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3,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代表需要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民之家五楼)开标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最后报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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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供应商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4.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 5、转运呼吸机(新生儿)不接受进口;转运床接受进口;麻醉视频喉镜(床旁视频软镜)不接受进口; 6、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56号 |
联系人:曹瑞芳 |
联系方式:0395-338179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15层 |
联系人:张照明、王恺 |
联系方式:0371-6594919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照明、王恺 |
联系方式:0371-65949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