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压路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DDL-2025-020
1.2项目名称: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压路机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47.3万元
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压路机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压路机1台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6交验期:30日历天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A、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B、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C、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
3.3方式: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③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4售价:600元/份。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期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
地址:安阳市灯塔路与平原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
联系人: 端木志豪
联系方式: 0372-365004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
联系人:吴子岗
联系方式:1523723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