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信誉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③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 ④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应当具备本项目要求具备的相应资质;(2)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 家(含3家);(3)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5)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牵头单位报名获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