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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磋商-2026-2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口腔医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23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二七政采磋商-2026-2 | 郑州市口腔医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豫鼎大厦九层 | 10,50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8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郑州市口腔医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 | | 180日历天 | 韩建党 | 豫241161712106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徐富强、杨晓龙、欧菊兰、葛娇、杨森森(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支付 | | 收费金额:89,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口腔医院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224号 | | 联系人:杨森森 | | 联系方式:1330371672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鸿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凯旋门大厦B座3楼301室 | | 联系人:宗磊磊 | | 联系方式:1380399110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宗磊磊 | | 联系方式:138039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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